【国家食用盐的标准】我国对食用盐的生产和销售有着严格的质量标准,以确保公众健康和食品安全。国家食用盐的标准主要由国家标准(GB)和行业标准(如GB/T)来规范,涵盖了盐的来源、成分、包装、标签、卫生要求等多个方面。以下是对国家食用盐标准的总结,并以表格形式进行展示。
一、国家食用盐标准概述
国家食用盐的标准主要由《食用盐》(GB 2721-2015)等标准文件规定,明确了食用盐的基本要求、技术指标、检验方法及包装标识等内容。这些标准不仅适用于普通食盐,也适用于加碘盐、低钠盐、风味盐等多种类型。
标准内容包括:
- 感官要求:色泽洁白、无杂质、无异味;
- 理化指标:氯化钠含量、水分、水不溶物、碘含量等;
- 卫生指标:微生物限量、重金属残留等;
- 包装与标识:必须标明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执行标准、净含量等信息;
- 特殊要求:如加碘盐需明确碘含量及适用人群。
二、国家食用盐标准主要内容(表格)
项目 | 标准要求 |
产品名称 | 必须使用“食用盐”或具体名称(如“加碘食用盐”、“低钠食用盐”等) |
感官指标 | 色泽洁白,无异物、无异味 |
氯化钠含量(NaCl) | ≥97.0%(普通食用盐);根据种类不同略有差异 |
水分含量 | ≤0.1%(普通食用盐) |
水不溶物 | ≤0.3% |
碘含量(加碘盐) | 20~60 mg/kg(根据地区情况调整) |
砷(As) | ≤0.5 mg/kg |
铅(Pb) | ≤1.0 mg/kg |
汞(Hg) | ≤0.01 mg/kg |
镉(Cd) | ≤0.1 mg/kg |
菌落总数 | ≤1000 CFU/g |
大肠菌群 | ≤3 MPN/g |
沙门氏菌 | 不得检出 |
包装标识 | 必须注明:产品名称、生产日期、保质期、执行标准、净含量、生产单位、储存条件等 |
适用人群 | 加碘盐应标注适用人群(如“适用于一般人群”或“适用于孕妇”等) |
三、总结
国家食用盐的标准体系较为完善,涵盖了从原料到成品的全过程管理,旨在保障食用盐的安全性和营养性。消费者在选购时应注意查看产品包装上的执行标准、碘含量及生产信息,选择符合自身需求的合格产品。
通过严格执行国家标准,我国食用盐市场逐步实现了规范化、标准化,为公众提供了更加安全、健康的饮食保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