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人权宣言内容】《人权和公民权宣言》(法语:Déclaration des droits de l'homme et du citoyen),简称《人权宣言》,是法国大革命期间于1789年8月26日由法国国民议会通过的重要文件。它标志着现代民主与人权理念的开端,对后来的世界人权运动产生了深远影响。
一、
《人权宣言》共17条,主要阐述了自由、平等、财产、安全和反抗压迫等基本权利,并强调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、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、言论自由、宗教信仰自由等原则。它不仅是法国宪法的前言,也成为了国际人权法的重要基础之一。
二、主要内容表格
条款 | 内容概要 |
第1条 | 人生而自由,在权利上一律平等。 |
第2条 | 人权包括自由、财产、安全和反抗压迫的权利。 |
第3条 | 自由是指有权从事一切无害于他人之事。 |
第4条 | 法律仅能禁止有害于社会的行为。 |
第5条 |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,所有公民都有权参与法律的制定。 |
第6条 | 法律应普遍适用,不得有例外。 |
第7条 | 未经法律程序,不得被逮捕或拘留。 |
第8条 | 任何人未经审判不得被定罪。 |
第9条 | 任何人在未被证明有罪之前,应视为无罪。 |
第10条 | 言论自由、出版自由、宗教信仰自由应受到保障。 |
第11条 | 公民有权参与公共事务,表达意见。 |
第12条 |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。 |
第13条 | 每个公民都有权享有安全和生命权。 |
第14条 | 人民有权废除不公正的政府。 |
第15条 | 国家的权力来源于人民。 |
第16条 | 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。 |
第17条 | 财产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权利,除非出于公共利益并依法进行。 |
三、历史意义
《人权宣言》不仅是法国大革命的重要象征,也对全球人权思想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。它确立了“天赋人权”的理念,强调了个人权利与国家权力之间的关系,成为后来许多国家宪法的蓝本。尽管其部分内容受到时代局限,但其核心精神至今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