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第二条规定,消防工作按照“政府统一领导、部门依法监管、单位全面负责、公民积极参与”的原则。
2、 “政府统一领导”就是政府应当从总体上指挥、部署、规划、支持和协调全国或本行政区域的消防工作。
3、 “部门依法监管”就是政府有关部门对消防工作齐抓共管。政府各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加大执法力度,依法加强监管。
4、 “单位全面负责”是指各单位要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建立并落实消防安全自我管理、自我检查、自我整改机制,做好各项消防工作,确保本单位消防安全。单位是社会消防管理的基本单元,单位对消防安全和致灾因素的管理能力,反映了社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,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城市、一个地区的消防安全形势。


